「我認為頂尖的動畫家,當然也是卓越的素描家。你必須嘗試整件事──就是了解人物。充分了解人物後,就能專注於特定人物上(尤其是差異上),了解為什麼此人與他人不同。繪畫能力、轉變事物的能力及現實,讓您能以正確的方向,畫成漫畫來諷刺與誇大,突顯事物之間差異的知識,正是你隨時都在做的事。每當你好好地畫出任何強烈事物時,畫面之所以有力,再於作者精心描繪出不同於其它事物的理由所在。你需要人物描繪的背景,才能變得更敏銳,每位動畫家應具備這項背景,可惜的是他們並沒有!如果你想諷刺挖苦些什麼,必須了解最簡潔明瞭的著手方式。這項給你了起點,這項給你了對比等等。你只能一做、再做… …反覆地做!」──米爾特‧卡荷《動畫基礎技法》
「台灣有動畫公司,但是沒有產業。因為台灣生產的大多都是動畫短片。」這句話在演講者一開場就震撼全場。演講者把演講內容細分成六類:動畫長片(經濟效應最大,但也因為每一張圖要畫得很精緻,平均三年才上映一部,所以也最花錢。),電視卡通(在台灣70年代到90年代最為盛行,Flash是美國電視卡通製作的主要軟體。)家庭娛樂媒體,商業短片,網路短片和視覺特效。動畫的發展也和各國文化,生活型態的不同有關。未來動畫將與網路做結合。演講者一直強調:「動畫是電影藝術的一種。」所以在做動畫的時候,應該要先設計storyboard而不是劇本。除此之外,演講者還提到蒙太奇手法的重要性。蒙太奇(Montage)是一種大量使用剪接的電影拍攝手法。在法語中,蒙太奇有「組合」的意思。俄羅斯的導演SergeiEisenstein認為蒙太奇是電影藝術的基礎,且電影剪接應使用「辯證的」手法。Eisenstein還提到,轉變的過程不應是平穩而順利的,應該是劇烈的衝撞與擺盪,平穩的轉變是一種錯誤。像是動畫片「美女與野獸」中的一幕,野獸嘆氣的動作讓觀看者有一種從心底散發出來的莫名感動。
台灣的動畫產業至今仍停留在「代工」階段。雖然動畫人才濟濟,但在台灣生產的大多是動畫短片。我記得有個在澳洲讀動畫學系的朋友對我說過一段話:「對我來說,在台灣要找動畫相關的工作並不是很困難的事。但,我對台灣的動畫產業未來沒有足夠的信心。」他說,因為台灣的動畫公司大多都抱持著「能越快拿到利潤越好」的心態,造成現在台灣動畫產業並沒有實質的產業效應,人才大多都外流到其他國家尋求更好的發展。演講者也提到:台灣需要一個機會去發展動畫產業,但不要和中國或其他沒有產業的國家比。若眼光不能放遠,即便是政府發放再多輔導金,台灣的動畫產業仍然會加速凋零。
最後,演講者提醒我們,不論是哪一類型的動畫作品,娛樂性高的作品,也就是作者能用作品和觀眾溝通且觀眾看了會有興趣的作品才算是好的作品。大多數受歡迎的動畫都不是作者刻意去畫,而是利用閒暇時間完成。做作品最重要的是並不是要凸顯自己的驕傲,而是要顯現自己最大的能力。要進步一定要謙遜,不是卑躬屈膝而是敞開心胸去學習其他事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